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沈陽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正、公開和集體決議,維護教育公平;
2.體現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進就業;
3.因材施教、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和個性發展;
4.注重轉入專業辦學條件和人才培養能力相匹配,確保學校整體人才培養質量;
5.依據申請學生學業情況、綜合素質情況等因素,接收專業擇優接受學生轉專業申請;
6.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
二、適用范圍、條件及方式
(一)申請轉專業的范圍和條件
凡我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請轉專業。
(二)轉專業的方式
轉專業分為集中轉專業和即時轉專業兩種方式。凡有特殊專長、或因疾病、或參軍入伍復學者,可在學籍注冊四學期內申請即時轉專業。其它情況均在一年級下學期集中進行。
(三)不可轉專業的情形
學生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請轉專業:
1.教育部、遼寧省教育廳明確規定不得轉專業者;
2.未報到入學、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3.學籍注冊時間超過四學期者;
4.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者;
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門處罰的;
6.低批次錄取專業學生申請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者;
7.專升本、中職本學生。
三、轉專業工作程序
(一)集中申請轉專業
1.各學院根據各專業辦學條件,于春季學期確定當年各專業可接收集中申請轉專業人數,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由各學院發布接收名額和要求,同時報教務處備案。
2.申請者根據各專業招生情況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陳述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者所在學院審核。所在學院接受申請后,出具學院意見(包括對申請內容的審查情況、學生在校期間表現等)。
4.教務處匯總相關材料,網上公布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
5.組織考核。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需參加申請專業組織的考核,各學院需組成本科生轉專業考核小組,制定考核方案,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綜合能力考核。申請者第一學期必修課程考試成績(平均學分績點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占比7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占比30%,擇優確定擬錄取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己私Y果報教務處備案。
(二)即時申請轉專業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本科學生,可向學校提出即時轉專業申請:
1.在校期間有與轉入專業相關的第一完成人發明專利者;
2.在校期間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或更高水平國際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與轉入專業相關的高水平學術論文并見刊者;
3.參軍入伍復學者;
4.因病無法在現有專業完成學業者。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本科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學校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可參加擬轉入專業所在學院組織的綜合能力考核,考核結果報教務處備案。
四、審批
教務處將各學院申報的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報學校審議,批準后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通過者方可轉專業。
五、其他
1.經學校批準的轉專業學生,教務處負責辦理轉學籍和選課手續,轉入學院負責協調辦理學生宿舍和管理等其他手續。
2.在轉專業過程中若有違規操作者,將取消該生轉專業資格,同時依據學校管理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3.本細則自2020年9月7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